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近日,省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推荐认定工作。
本次申报对基地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和资源特色,可提供自然观察、自然游戏、自然文创、户外运动、科考研学等各类型自然教育产品与服务;二是基地应组建实施自然教育的导师团队和自然教育志愿者队伍,提供与自然教育课程相应的解说服务;三是基地需至少提供一套系统化的自然教育课程,课程数量不少于3项,其中至少有1项基地特色课程和1项基地特色活动;四是基地需建有较为完善的自然教育设施,主要包括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径、自然教育解说系统和其他自然教育设施等;五是基地应配备固定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自然教育基地的咨询、预约、活动设计、设施维护、访客管理和安全管理等。
自然教育基地由所在县 (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选;局直属各单位、直属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可直接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经认定的自然教育基地名单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