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林业园林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和管理,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1〕33号)评委库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现就充实更新我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评委资格条件
入选评委库须符合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资格的有关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学习、掌握和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工作各项政策,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总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成绩;
(四)从事林业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即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职称证)。
二、遴选程序
入选评委库的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符合入选评委库资格的人员可登录我局官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http://lyylj.gz.gov.cn/),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填写有关表格材料(见附件1-2),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查验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水平加具评价意见,加盖公章后按程序提交广州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科技处,联系电话:83825627,83872071)。
(三)高级评委办公室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加具意见后报市人社局有关工作部门。
(四)人社主管部门对委员申请人选进行审定核准。
三、相关管理考核
入选评委库的委员应严格遵守省、市有关职称评审工作及评委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培训考核。入库委员在市系统抽库被选中评委时,需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评委库委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我局评委办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请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报,有关申报材料(附件1-2)请报送我局科技处(含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jxxc@gz.gov.cn)。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2. 广州市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委员入库汇总表.xls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李思莹,联系方式:020-83825627,13432818652)